| 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
| 一 | 项目名称 | 高邮市虾业公司生态养殖基地2026-2028年度“专业养殖人”遴选 | |||||
| 二 | 单位名称 | 江苏高邮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 三 | 遴选地点及日期 | 1、本次竞拍定于2026年01月27日上午9时30分在江苏高邮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二楼小会议室举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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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的基本情况 | 名称 | 位置 |
用途 | 流转 年限 |
底价 | 竞价保证金 |
| 高邮市虾业公司生态养殖基地2026-2028年度“专业养殖人”遴选 | 高邮市龙虬镇兴南村于朱路三荡河南侧,澄营线东侧,绿色围栏内8个高位育苗池,大小11个塘口,以及虾业公司大楼南面两个塘口及空地。 | 水面 养殖 |
三年 | 1125000.00元 | 35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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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 对遴选方资格的要求 | (一)符合下列条件,并是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中国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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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 对遴选方的特别要求 | (一)意向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位置,就现状相关情况主动向我单位咨询,自行了解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完成登记的遴选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现场,确认了位置范围、面积并认可相关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本次遴选以实际现状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 (三)遴选方除应遵守《水法》《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外,还需无条件服从水面的放水调度,在流转期,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水面灌溉放水和防洪泄洪等经营管理活动; (四)遴选方不得损坏水面相关水利工程设施,不得影响水面放水与泄洪; (五)遴选方不得养殖影响大坝、塘埂等安全的品种;流入方须在水面水域内科学、合理开展养殖经营活动。 (六)遴选方在平时养殖经营管理中要文明管理,合法经营,做到在水面无任何围坝养殖,保持水面原貌。在经营期内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必须接受水面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如遇安全事故、偷盗以及社会治安等问题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旱灾、水灾等)时造成的一切后果,我单位不承担责任。 (七)遴选期内,必须由本人经营,未经我单位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 (八)遴选期内,遴选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价款。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解除合同的,价款按照实际养殖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九)《“专业养殖人”合作养殖合同》期满或终止时,遴选方需将养殖塘口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我单位,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十)遴选方应于成交公告期满且无异议后7个工作日内与我单位签订《“专业养殖人”合作养殖合同》,逾期不签合同的将移交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十一)承包期内,保持水面整洁,不得饲养畜禽;应组织安排好安全生产管理,一切安全责任(含第三方)由遴选方自行承担,与我单位无关;遴选方需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实施环境保护措施,不得设置围栏网、防逃网等设施。 (十二)遴选方因养殖、管理等自行购置的设施、设备,合同期满或解除后遴选方需自行移除并承担费用。不能移动的或国家、村集体、社会投入的(包括我单位努力争取的),承租期满后无偿转归我单位所有,不得要求任何赔偿、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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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 “专业养殖人”取得方式 | “专业养殖人”取得方式:以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 根据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若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遴选方的,则组织实施公开竞价;若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遴选方的,则交易双方按底价与我单位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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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遴选方应于收到《成交通知书》7工作日内与我单位签订《“专业养殖人”合作养殖合同》; (二)合同签订之日,遴选方需交纳给我单位租金(需按年支付,先付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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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 | 竞拍人报名及资格认定 |
遴选人为企业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缴纳遴选保证金的票据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备查)。如不是法人参加现场遴选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公告附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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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 | 现场竞价规则 | 1、遴选人的竞标报价是指遴选人为取得本次“专业养殖人”养殖合作,承诺以支付租金的方式和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我单位支付的款额。 2、遴选人的现场竞标报价必须大于主持人公布的第一轮最高报价方为有效报价。 3、遴选人的竞标报价加价幅度为人民币壹佰元整(¥100.00),即遴选人的下一轮竞标报价=本轮竞价中的最高有效报价+人民币壹佰元的正整数倍。 4、当遴选人的竞标报价进行到第n轮,无竞拍人参与第n+1轮的竞标报价时,此时第n轮竞价中有效报价最高的竞拍人报价即为本招标标的的最高报价。 5、本次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专业养殖人”(如第n轮出现两家或多家报价相同,并均不愿意加价时,以现场摇号随机决定承租方)。 6、签约。成交后,我单位与遴选方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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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 | 竞价保证金以支付与处置 | (1)遴选方须于本公告期截止前向指定账户汇入竞选保证金。 收款单位:江苏高邮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邮开发区支行 账 户:467675974358 (2)遴选方在登记时须确认保证金已经到账,否则将影响登记,(为了确保遴选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登记前到账,请各遴选方提前一天办理相关手续)。 (3)企事业法人缴纳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均应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的形式划转至上述指定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保证金。自然人交纳保证金应通过银行只能采取转账的形式(不得以现金形式转账,须用意向承租方账户转帐)交至指定账户,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保证金。 (4)竞价保证金缴纳方名称与遴选方名称必须一致。 (5)成交方的遴选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合同金,未成交遴选人的竞价保证金在我单位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自动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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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 | 结果 | 竞价结束后,江苏高邮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当场确定“专业养殖人”。 并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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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 | 联系 方式 | 联系人:颜先生,联系电话:13921922889 | |||||
| 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18852557080 | |||||||